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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管理
发布日期:2024-10-28 11:29 浏览量:《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
河南在污水处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以下是相关情况:
政策法规制定:
2024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为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等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条例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如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等。
此前还出台过《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等进行规范,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有资金保障。
一、设施建设与升级: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河南不断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例如2023年12月28日竣工验收完成的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是河南首座百万吨级污水处理厂,承担着郑州市40%的污水处理量,并且未来还将打造全国首家“零碳”概念污水处理厂。
配套管网建设:坚持“厂网同步”原则,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与城市道路、小区建设等工程统筹考虑、同步实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同时,积极推进城镇新区的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旧城区的改造。
二、运营管理模式创新:
特许经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全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例如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搭建三方生态圈,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引入资金和专业力量。
三、农村污水处理推进: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一定进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不断提升。到2025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到45%以上,并且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统筹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四、监督与考核:
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对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营、擅自停运或污水处理排放不达标、污水处理费征收率明显偏低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相关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测检查,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对排放口设置、预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等加强指导和监督。